浙江省溫州市消保委開展嬰幼兒爬行墊比較試驗:天利、曼龍、澳樂、墨斗魚等9款樣品與標準要求有差異
2024年12月27日10:22 來源:中國消費者報
嬰幼兒爬行墊常用于防護嬰幼兒及兒童在爬行、學步、運動時因跌倒或碰撞而造成的傷害。近期,浙江省溫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(lián)合下屬龍灣區(qū)、洞頭區(qū)、樂清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對30款嬰幼兒爬行墊樣品開展了比較試驗。溫州市消保委發(fā)布的本次比較試驗分析報告顯示,9款樣品的小零件、甲酰胺與相關標準要求存在差異,涉及天利、曼龍、澳樂、墨斗魚等品牌。
據(jù)介紹,本次比較試驗委托溫州市質量技術檢測科學研究院開展檢測,樣品均由檢測機構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通過實體店及網(wǎng)店購買,價格從13元/件到354.3元/件不等。本次比較試驗依據(jù)的產品標準包括GB6675—2014《玩具完全》系列標準、GB41003—2021《塑料泡沫墊通用技術條件》系列標準、T/CTJPA005—2018《嬰幼兒爬行墊安全要求》等,檢測項目主要涉及物理強度、理化性能和安全要求,其中,選取小零件、特定元素的遷移、增塑劑和甲酰胺含量等作為安全項目。
部分檢測項目與標準有差異的9款樣品
部分兒童爬行地墊本身含有可拆卸的小零件及容易脫落的拼接齒,易被兒童吞食,有造成窒息的風險。比較試驗結果顯示,30款樣品中,墨斗魚等6款樣品的小零件項目與標準要求存在差異,不符合標準率為20%,且均為拼接類地墊;整片類地墊樣品的小零件項目均符合標準要求。
嬰幼兒爬行墊生產制造過程中涉及多種材料和添加劑,其所含的有毒有害重金屬可通過皮膚、眼睛等器官接觸或者因幼兒吞食帶來安全隱患。比較試驗結果顯示,30款樣品的特定元素的遷移項目均符合標準要求,且所有樣品的所有元素含量均小于儀器的檢出限值,安全風險小。
塑料玩具主要原料為聚氯乙烯(PVC)、聚乙烯(PE)、聚丙烯(PP),這類材料中往往會添加增塑劑。嬰幼兒長時間接觸塑化劑超標玩具,可能會影響其體內的荷爾蒙分泌,引起激素失調,導致性早熟,對生殖系統(tǒng)造成影響。比較試驗結果顯示,30款樣品的增塑劑項目均符合標準要求,而且大部分產品均未檢出6種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,安全風險小。
當下市場上售賣的嬰幼兒爬行墊大部分為發(fā)泡型地墊,疑似發(fā)泡劑為偶氮二甲酰胺,在加工過程中高溫分解產物甲酰胺,容易殘留在爬行墊中,對嬰幼兒的皮膚黏膜和眼睛具有刺激作用,引起過敏,嚴重者會損害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和血液循環(huán)系統(tǒng)。比較試驗結果顯示,30款樣品中,天利、曼龍等8款樣品的甲酰胺含量與標準要求存在差異,不符合標準率為26.7%,其中明示材料為PE的地墊的甲酰胺含量均不符合標準要求,拼接類地墊樣品的甲酰胺含量不符合標準率高于整片類地墊樣品,“三無”樣品的甲酰胺含量不符合標準率高于標稱樣品。
消費提示:
選購認準“CCC”標志
根據(jù)本次比較試驗結果,溫州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,應通過正規(guī)渠道購買產品,索要并保留發(fā)票或購買憑證,注意查看企業(yè)名稱、產品名稱、規(guī)格型號、適用年齡、安全警示、出廠合格證、執(zhí)行標準等產品信息是否齊全。嬰幼兒爬行墊已被列為國家強制性認證產品,消費者應選擇具有國家強制性認證“CCC”標志的產品。
消費者應盡量選擇厚實的、整片類嬰幼兒爬行墊。整片類地墊通常較為厚實,拉伸強度較大,不容易被兒童扯破或拉斷;拼接類地墊的拼接齒往往容易被拉扯脫落而產生小零件,帶來窒息危險。
在選購嬰幼兒爬行墊產品時,應注意所購產品的主要材質。優(yōu)先選擇新型環(huán)保材料制成的嬰幼兒爬行墊,如XPE(交聯(lián)聚乙烯發(fā)泡材料)、EPP(發(fā)泡聚丙烯)和EPE(聚乙烯發(fā)泡棉)等,傳統(tǒng)的PE、EVA等材料制成的嬰幼兒爬行墊可能含有較高的揮發(fā)性有害物質如甲酰胺等。
選購時可聞一聞所購產品是否有刺激性氣味,如打開外包裝后就能聞到刺鼻味道,說明其含有較高的揮發(fā)性物質,可能對人體健康帶來損害,而嬰幼兒和兒童所受影響尤為明顯。同時,可以用白色的紙巾在爬行墊上摩擦,觀察是否掉色,顏色過于鮮艷的嬰幼兒爬行墊使用的顏料(染料)、油墨往往較多,顏色模糊、界限不清的嬰幼兒爬行墊,通常使用的是劣質顏料(染料)、油墨,此類產品的油墨或染料不僅會沾染衣物和皮膚,更是會遷移進入人體,可能對健康造成損害。